如果没有刚性兑付,高端投资者还会对信托产品趋之若鹜吗?高收益对等高风险之后,信托是否魅力依旧?
一贯低调的中信信托,在“三峡全通”信托项目兑付危机事件中,破天荒地开放、透明,高调宣扬“按流程办事”,并多次强调“不会兜底”。中信信托借此透露信号:刚性兑付是可以打破的,就以此开始。
从2006年的不足3000亿,到2012年底的7.47万亿,信托资产规模扶摇直上,刚性兑付是原因之一。
刚性兑付打破了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基本原理。年化收益动辄10%,投资者却不用承担相应风险,信托几乎成为高净值投资者的高息定存。
“信托的刚性支付,对其他金融产品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尤其是高端个人的理财市场。试想一下,既然有10%的固定回报,为啥还要甘冒套牢的风险,去投资股票或基金?为啥还要去投资收益率接近、却无刚性兑付承诺的中小企业债券?” 好买基金董事长杨文斌表示。
在刚性兑付的怪象之下,信托行业则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信托认购的最低起点是100万,投资者都很高端;但信托的融资方一般都是银行体系之外的客户,资质差一些;更为关键的是,信托公司对融资方缺乏鉴别,几乎来者不拒,风控形同虚设。
“这才是信托风险的根源。”某信托公司创新研究部负责人称,“信托公司一头是高富帅的投资人,一头是银行不要的屌丝融资方,自己夹在中间从屌丝身上吸血,用来保证高富帅的高收益,这本来就不是一件合理的事,出事也在所难免,但是刚性兑付保证了它的合理性。”
信托产品前期风控不严
2012年,见诸报端的信托重大风险事件不下10起,每件都掀起了轩然大波,引起行业的震动和反思。
雷区一便是信托产品前期风控不严,信托公司操作不规范,有些产品上线甚至是因为“人情”因素。
中诚信托30亿“诚至金开1号”煤矿信托,虽然事发当事人身陷民间借贷,信托公司监管不力,但事实上,融资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此前是银行对公客户,该项目也是在工行山西分行的力推之下,由工行代销,中诚信托只是通道。据了解,中诚开始并不愿意承接这一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甚至未过会,后来因为部分“内部人士”的极力支持,项目最终成行。
“信托的很多项目都是银行自己做不了转而推荐的,这种项目都是银行主导,销售也由银行包揽,公司银行部和私人银行部一起合作,如果碰到有问题的项目,就看哪个部门强势了,每个银行都不一样,私人银行部还是会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某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负责人称。
除中诚信托“内部人士极力支持”之外,吉林信托“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更是出现资金掮客串通业务经理的情况,“项目公司存在资金流向异常且财务报告有造假疑点等问题”;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的融资方——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竟是无纳税、无营收、无充足抵押资产的“三无”企业。
一位不具名的信托公司业务中层向本报记者称,“信托公司本身是有系统的风控流程的,但风控部门在信托公司中一般比较弱势,加上这几年信托扩张,很多公司的风控也只是流于形式,项目基本在饭桌上就谈成了。”
而对于信托经理违规操作的问题,上述信托公司业务中层认为,“他们考虑的是自己的分成,都是利益驱使,这说明(信托公司)现在的绩效考核有待改进。”
结构化设置徒有其表
信托产品设计存在先天缺陷,有些融资方不能提供足值的抵押、担保,或其他风控资产,信托公司为了掩人耳目,在信托设计上大做文章,事实上却起不到风险控制的作用。
还是上述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该项目融资方振富集团净资产只有11亿,却一次性通过信托融资30亿,“杠杆放得太大了”。值得注意的是,该信托在风控上采用结构化设置,但次级收益权只有3000万,优先级资金与次级资金比例高达99:1,结构化设置徒有其表。
而就算优先劣后比例正常,结构化设置也未必有效。平安财富佳园25号信托总规模36.5亿,优先级资金仅为15.5亿,次级资金却高达21亿,但事实上,劣后认购并不是真实出资,而是融资方阳光城[16.65 0.12% 资金 研报]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对另一家子公司的债权。“因此优先份额的保障并不充分,依然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用益信托分析师提醒。
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中信融金·能源投资信托,优先级与次级比例为3:1,但劣后认购的资产不仅不是真金白银,而且是融资方泛海集团[1.61 -0.62%]参与该项目开发的同一子公司的4.88%的股权作价。“同一个项目的股权认购,劣后资产的风险与项目风险没有隔离,一旦项目出了问题,劣后资产价值会大幅降低。”
上述不具名的信托公司创新研究部负责人指出,“现在信托公司的一大隐患就是政信合作信托的抵押担保,信托设计在这里都是白搭,这些都是政府出面,有些甚至没有抵押物,仅凭地方政府信用,但真到了出问题的时候,就到处踢皮球,中信的‘三峡全通’就是一个例子。”
“第三方理财”转销之祸
第三方理财信托销售份额越来越大,尤其是在近期银行信托销售渠道受限制的情况下,第三方理财更是肆无忌惮。但满大街的第三方销售,让信托风险雪上加霜。
2012年年底推介的“五矿信托-大丰中建六局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就是因为第三方欺诈销售而被叫停。第三方销售在销售该产品时,大肆宣称“大丰市财政局出具担保土地收益优先偿还和及时拨划资金偿还的承诺”,此时恰逢银监会等四部门下发“463号文”规范政信合作,大丰市政府公开声明,“并未提供担保和承诺”,该项目最终被叫停。
据本报记者调查,政府信用或有背景有实力的大公司担保,一直都是第三方销售机构宣传的“法宝”,此外,一些第三方销售人员在推荐产品时,往往夸大收益隐藏风险,以诱导投资者购买。
不仅如此,第三方销售还存在层层转销、包销的问题,有些甚至私下串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客户经理,以致“飞单”满天飞。而随着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壮大,也积累了一些资源,很多项目就是由第三方销售主导,信托公司反而成了第三方销售的通道,这种项目风险不言而喻。
“目前第三方理财属于监管空白领域,为了销售业绩或抢夺客户资源,经常会出现虚假销售甚至欺诈,应该引起监管的注意,早日规范。”用益信托分析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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