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伟霖
阳光保险与24位员工原始股纠纷一案近日在福田区法院第二次开庭。证券时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作为原告的24位员工正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其原始出资款完整的资金流向,以试图证明“员工的原始出资最终流向了员工持股公司”这一说法。而阳光保险方面则表示,原始出资从未流向员工持股公司。
庭审资料显示,员工方要求法院对员工原始出资资金进入阳光财险湖南省分公司负责人田正求、湖北省分公司陈双桥账户后的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原告退款在进入李晓东、廖佳账户前的银行转账记录及整个员工出资款的流向等予以调查。
员工代表律师江毅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之所以提出这项诉讼请求,主要是因为员工出资资金最终是否进入被告阳光保险集团公司股东账户,可以说明员工是否间接持股阳光保险集团及其控股公司。这是因为此前阳光保险曾对出资员工发出通知表示,“2007年阳光保险集团公司工会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背景,在员工自愿基础上,由员工出资成立了平台公司,计划在条件成熟和监管部门批准后实现员工持股计划。但由于政策原因,公司员工的出资款至今没能入股公司,而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必须予以清退。”
江毅认为,只要查清楚相关资金的流向,便可以证明阳光保险的上述通知是否符合事实。
不过,在通知下发不久后,阳光保险就已向广东、天津等地员工的个人账户直接转入相关款项。而出资员工则质疑,转入原始出资款是阳光保险在未与持股股东协商情况下的单方面措施,侵犯了他们这些原持股股东的股权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庭审资料显示,对于员工方关于资金流向问题的质疑,阳光保险代表律师称,员工资金全部放在工会账户上,从未动用过。
值得一提的是,在员工方为是否间接持股阳光保险集团苦苦求证时,曾被相关员工质疑为“员工持股公司”之一的天汇恒通却逐步退出了阳光保险。去年3月,天汇恒通将持有的阳光保险2.265亿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将所持阳光保险1.2亿股股份转让给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天汇恒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7年7月,正值阳光保险控股公司的成立期和阳光人寿的筹备期。其注册地址在北京朝阳门外大街昆泰国际大厦29层,与阳光保险集团一致。此外,天汇恒通的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且据出资员工表示,出资股东多为阳光保险集团中层员工。
针对上述工商资料出现的各种蹊跷现象,出资员工质疑天汇恒通可能就是员工持股公司。
不过,到了2009年11月,天汇恒通股东结构再度变更为深圳汇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7.14%,北京雅迪恒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86%,其中深圳汇嘉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为张维亮,雅迪恒基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为徐国强。天汇恒通新的董事会成员相应变为张维亮、徐国强、鞠春兰。有信息显示,张维亮和徐国强的户籍地址均在山东潍坊市奎文区。而据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张维功同样为山东潍坊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