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徐先生向大粤财经报料,他太太李女士最近每天都接到工商银行[1.00% 资金 研报]的催款电话,让她还款3233.50元,这竟然是她2007年在东莞一家工厂工作时所办理的工资卡所产生的。原来,欠款的银行卡其实是一张信用卡,李女士称在2008年由于不知情多取了67元,从而产生了透支。
当事人李女士和她的几位同事表示,该工厂当年有近三千名员工,全部被要求更换工资卡,但没有被告知新的工资卡就是信用卡,而目前,她们查帐后均发现自己当年的工商银行工资卡有“欠款”。
三千员工集体换信用卡取现手续费造成透支
2007年,李女士来到了一家叫“东莞东城东和电子有限公司”的工厂工作,当时该工厂员工所用工资卡是邮政储蓄银行的。2007年5月,工厂突然通知要集体更换工资卡,因为“没有这张卡就不能发工资”。
据当事人回忆,工厂要求员工统一上交身份证,然后人事部让各车间的拉长给流水线的各员工发了一份资料要求填写,并强调必须填写家里的固定电话。当时就有员工迟疑为什么一定要留家里的固话,但没想太多,也没有认真看,匆匆填完上交就继续工作了。
多位员工反应,在整个办卡过程中,并没有工商银行的职员出现过,她们连办理业务的是哪个支行都不清楚,并一直以为自己所办理的就是一张普通的储蓄卡。
李女士告诉大粤财经,她一直把这张卡当成储蓄卡使用,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收入,所以就按自己的工资额取款,也根本不知道取现需要手续费。大粤财经查阅银行提供的的帐单发现,她所有取现一共产生了167元的手续费,最终造成了她的透支。
对此,工商银行解释到,当年负责办理该工资卡的员工表示有亲眼看到客户在申请单上签名,是合规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工行同时调查到当时与当事人同一批办理的只有200多人,并不是李女士所说的近3000人。
欠款滚到3000多元才被催款工行表示一直联系不上
2008年年底,李女士的工厂搬迁,李女士和很多员工选择了离开。
今年2月,李女士回老家待产,当她办准生证时,村支书告知,她欠工商银行3000多元,要尽快去解决,此时她才想起她的工行工资卡,而这张卡在她最后一次取款时被ATM机吞卡了。
李女士及丈夫徐先生均表示十分不解,工资卡为什么可以透支,还产生如此高额利息。李女士赶紧向老家广西陆川工行进行咨询,银行表示由于时间间隔太长,没法打印详细清单,只能查到欠款3235.2元,让她去东莞工行的开户行进行还款。但李女士临盆在即,没法还款,然而从此时开始,工行的催款电话从早到晚一直响个不停。
大粤财经致电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进行了解发现,李女士所办理的这张工资卡是工商银行的牡丹信用卡,透支额度为500元。
李女士很无奈,四年多以来她一直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工商银行的催款通知,即使手机号码因工作地点改变而更换,但家里的固话是没有变的,为什么要从一百多元的欠款滚到现在三千多元时才不断收到催款电话呢。
工商银行告诉大粤财经,由于工厂搬迁以后,李女士当时没有变更信息,一直没法联系得上,只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催收。但卡主李女士说,当时工厂就强调多次,一定要留家里的固定电话,可是四年多以来家里就没有接过工行或者工行委托的催款公司打来的电话。而对于工行表示一直有往工厂的地址寄送的对账单,李女士从来没有收到,而且并不知道有“对帐单”这样的东西。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若波表示,有贷记性质的卡,只要有消费的出入或款项发生变动,发卡行都应该通知使用人。如果银行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通知的话,那这部分的责任就属于银行,而因此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除非银行能举证到确实有发帐单和进行催收,不然银行将处在不利地位。
多位持卡旧同事均有欠款从未收到催款通知
由于李女士反映当时工厂员工统一更换了工资卡,大粤财经又联系到多名当年在这家工厂工作的员工,她们均纷纷表示并不知道工资卡就是信用卡,而且工厂并没有向她们说明该卡的使用规则,当她们离开工厂后,都基本不再使用这张卡了。
陆女士告诉大粤财经,在今年3月21日接到同事李女士的电话后,她立即去工商银行查了帐,竟然有978.94元的欠款,从办卡到现在,她从来没有收到工商银行的催款通知。陆女士说,2008年2月她辞职离开这家工厂,在她印象中,当时这张卡余额为98元,朋友建议她都取出来,于是她在ATM机取了100元后,再也没有使用过这张工资卡了。
罗女士在2008年7月辞职,把工资卡里自己的钱都取出来之后,再也没有使用该卡。罗女士说,她印象中自己并没有透支,要不是同事告诉她这件事,她也不会去银行查帐,也不会知道自己欠了工商银行302.57元。
另外一名员工告诉大粤财经,去年她接到了工商银行的催款通知,欠款500多元,她就赶紧去还了,也没查清楚当年是透支了多少,银行只告诉她,只要把欠款补上就没有问题了。
这些员工都因不了解用卡规则,没有及时收到催款通知,导致产生了大量的手续费、罚息和滞纳金等。
陆女士反映,她们当年基本都是从外地到东莞打工的,再去其他地方工作的时候,很自然也会换成当地的手机号码。她们一直不知道那张卡的规则,同样也不知道变更了信息要通知银行。而且,即使是她在工厂工作期间,也同样没有收到过银行的对帐单。
工商银行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特殊排查,确定是否有同一批员工出现类似的情况。
蔡若波认为,如果当年使用人有签署过该卡的使用章程,当持卡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有责任告知银行。但当银行按原来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持卡人的时候,银行应该尝试通过其它的途径联系,如紧急联系人。如果银行没有做这项工作,银行可能也负有责任。此外,发卡银行有义务将银行卡章程、使用规则、收费标准等清楚告知使用人,而且应该由银行自己的专业人士亲自告知使用人,而不是由工厂代为告知。如果银行没有做到这一步,那银行的办卡过程有存在过失的可能。
信用卡用作工资卡是否合理?
网友“千年的等待”曾提出疑问,这张工商银行的工资卡会不会是准贷记卡?信用卡一般不会拿去代发工资,因为取款要手续费,存款没有利息,而准贷记卡兼具贷记卡和借记卡的部分功能,存款计付利息,还可以进行小额透支。
为此,大粤财经联系了工商银行,经信用卡部门查证后,这张确实就是人们普遍使用的最常见的信用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用卡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因此,该工厂员工的小额透支经过四年多的时间产生了大额欠款就不难理解了。
但是,信用卡作为工资卡使用是否合适呢?
工商银行表示,在实际生活中,因信用卡具有借记卡无法比拟的优势,例如,持卡异地存款不需收取手续费、可享受各类刷卡优惠折扣等,故一些公司会选择信用卡作为员工代发工资。
作为工资卡,人们最常使用的功能是取款,而信用卡在这一点上并不优惠,而且卡中的自有资金不会产生任何利息。
广州某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告诉大粤财经,从公司财务角度上讲,用信用卡作为工资卡与借记卡相比没有任何便利性和优越性,而且不利于员工对现金的使用,不建议公司用信用卡作为工资卡使用。她表示,此事件中的厂方有帮信用卡发行方冲业绩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