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根据CEPA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新快报讯 据《经济日报》报道,贯彻“金十条”措施或首次落地,银监会拟于近日公布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名单,扩大试点工作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则,加上2010年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将达到16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城市范围”和“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要求,据了解,银监会已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3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经国务院同意,拟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此外,根据CEPA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据透露,上述10个城市的选择,主要考虑兼顾东中西部地区以及不同层级的城市,使试点城市覆盖面更加平衡,试点更加深入。这些城市的经济金融基础较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性较高,且已对设立事宜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论证。
据悉,银监会或将根据过去几年试点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修改完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待颁布实施后,正式启动扩大试点审批工作。在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中,银监会拟坚持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由机构自愿提出申请,银监会将根据《办法》规定的各项准入条件进行审批。
■新快辞典
消费金融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0年,国内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于1月6日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2.79, 0.00, 0.00%)、北京银行(8.26, 0.00, 0.00%)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随后,2月12日,银监会又给PPF集团发放了在津试点的牌照,由PPF集团全资建立的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业务范围
1.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2.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3.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4.境内同业拆借;
5.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6.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7.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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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试点城市是如何选定的?
据了解,选择上述10个城市,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兼顾东中西部地区以及不同层级的城市,使试点城市覆盖面更加平衡,试点更加深入。二是向经济金融环境较好、有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良好基础和强烈愿望的城市倾斜。上述城市的经济金融发展状况较好,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性高,且已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论证,近年来多次向银监会表达过参与试点工作的强烈愿望。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