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1年12月,重庆市民董历丽银行卡里40余万元被盗刷。当她找到银行要求赔付损失时,银行表示没有任何责任,不能赔付。随后,董历丽将银行告上法庭,法庭认定董历丽持有的是真卡,卡被刷时使用的是伪卡,并认定银行未能提供董历丽存在过错的证据。截至目前,法院仍未对此案宣判。
很多网民认为,银行卡屡遭盗刷折射的是金融安全隐患,银行拒赔暴露的是金融系统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缺失。网民疾呼,居于垄断地位的银行应增强服务意识,不要习惯性地举起“免责”牌。
银行不可推卸责任
使用现金有假钞之扰,使用银行卡又添被盗刷之虞。署名“江德斌”的博客文章说,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克隆盗刷的案例近些年屡有发生,但银行往往以种种借口 推 卸 责 任 , 不 愿 承 担 盗 刷 损失。华声在线署名“陈国琴”的文章说,面对储户银行卡内的钱莫名被盗刷,银行方面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银行卡被盗刷案件中,银行的责任究竟该如何负?所负责任在法律上有何解释?
署名“曾铭”的博客文章说,在银行和储户之间,存在一种储蓄合同,这一合同的要义是:储户把钱存进银行,银行付息,并承诺储户可以自由支取本息。这在法律上意味着储户的钱一旦存进银行,就不是储户的钱,而是银行的钱!从实体法上来说,银行享有货币的所有权,根据风险分配的所有权主义原则,既然无法认定任何一方在银行卡被盗刷事件中的过错,则所有权的毁损灭失风险应由银行承担。即,除非银行能够证明银行卡盗刷有储户的过错,否则就应当全部承担继续履行储蓄合同的义务,也就是说,恢复储户账户内应有的余额。
银行卡亟待技术升级
即使银行承担储户部分或全部损失,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没有多少储户甘心在享受银行卡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还要“一慢二看三通过”地观察周边可疑设备及人员,正如网民所说:难道银行自己的A T M机需要由储户来进行安全检查吗?银行卡技术升级箭在弦上。
网民“曾铭”在博客中说,银行卡是由银行制作和发行的,银行除了在每一具体交易时审慎审查银行卡真伪外,更应当在技术源头上保证银行卡不被复制,而不是让根本不具备条件的储户来分担银行卡的技术缺陷。
网民“江德斌”说,从目前情况看,现有的磁条银行卡已经落伍,不适应当下的金融环境,需尽快升级到安全性能更好的IC卡。同时,银行也可以借助推广金融IC卡,推出相应增值服务,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当然,在银行卡已经普及的当下,银行客户也应做好身份信息和密码保护,不要轻易向外界泄露个人资料,特别是关系到资金安全的银行卡密码。
博主“杨涛”说,银行应提高信用卡和系统的技术,让假卡根本无法取钱。如果银行没有动力来改善技术,储户的损失就会更大,而银行业也会难以维持。
服务“顽疾”须根治
董历丽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拒赔事件,表面看是银行在保护储户账户安全方面的推诿扯皮,实质上再一次暴露出银行系统积弊已久的服务短板。网民疾呼,银行应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在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中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陈国琴的文章说,长期以来,关于银行在服务方面存在的诸多顽疾,一直饱受公众诟病。比如,银行往往会为一些“VIP客户”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却让大批量的顾客长时间排队苦苦等候,而在排队等候的人群中,不乏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此外,很多银行本来设有多个服务窗口,但大多数窗口却不对普通顾客开放。另外,如今在很多银行网点内,都设有让公众免费阅览的报刊、免费享用的纯净水等,可是,其中不少报刊是陈旧的,而饮水机里根本就没有饮用水。
(记者 于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