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对方卡号,我们就能为你造出一模一样的银行卡。”这条留言出现在了翁某的QQ对话框中,将信将疑的他与对方聊了起来。没想到几天后,对方真的把克隆的银行卡寄给了他,翁某用这张卡成功取出了里面的16200元存款。今天,普陀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翁某提起公诉。
25岁的翁某和堂哥在本市做建材生意。4年前,他是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由于表现很好,公司老板张某很信任他,并把公司的一部分业务交给他负责,还把一张项目收付款使用的银行卡交给了他。2010年,翁某离开张某的公司出来单干,和堂哥一起做起了小本生意。近年来,公司生意不太好,资金链断裂,翁某很发愁。
今年6月的一个晚上,像往常一样上网的翁某,在QQ对话框中发现一条消息:只需付1000元工本费,就能够帮你复制出和对方一样的银行卡。翁某一个激灵,脑海里立马浮现出在张某公司打工时,张某曾交给他的那张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他还清晰地记着。于是,他开始和对方聊天,对方信誓旦旦保证,只要提供卡号,就可以克隆一张和原卡一模一样的卡,还能取现金。翁某不信,要求“试一试”。对方表示同意,并要求翁某在确认后交付工本费1000元。
两天后,翁某果然收到了克隆的银行卡,他忐忑良久,还是决定冒一次险。6月18日凌晨零时40分许,天下着小雨,翁某撑着伞独自来到新村路上的工商银行[3.84 0.52% 股吧 研报]ATM机前。为了避开ATM机的监控探头,翁某“全副武装”,不仅全程用伞挡着脸,身上还披着雨衣。他把克隆卡插进读卡口,发现果然能够顺利读出,接着他输入密码,成功进入了系统,分5次盗走了卡内全部金额,共人民币16200元。
同时,被害人张某收到了5条银行短信,通知其在某地ATM机取款若干元,张某立刻去查询银行账户,果然发现一万多元不翼而飞,他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调看了监控录像,翁某原以为自己遮得严实,探头拍不到他,谁知百密一疏,在抬头看显示屏上的钱款数额时,他露出了半边脸,张某立即认出了他。8月14日,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林涵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