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国际航线的空姐中有人挺而走险”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郭晓燕
9月3日,前空姐李晓航出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年仅30岁的她罩在一件宽松的囚衣里,显得十分苍老。随手一抓的马尾辫垂在背后,两撮数量明显不对等的碎发耷拉在额前,更让她看起来了无生气。
当天从事海外代购生意的她,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
李晓航的故事就像是一只轻微抖动翅膀的蝴蝶引发的风暴,不仅卷走了这个女孩的自由与生意,也在海外代购圈内掀起了滔天巨浪。
同样是前空姐身份的陈飞(化名)就是这个圈内的一员,按她的话说,“很多飞国际航线的空姐都是圈中人。”只是彼时她还不知道,一个和她人生轨迹曾经极为吻合的女孩正“遭逢劫难”。
同一天,陈飞正焦头烂额地张罗着如何能把货交足,“一位妈妈一口气订了20罐‘美X奶粉’,货量太大了。”
记者采访她时,她已经把李晓航的案情“研究透彻了”,“不算冤,但判得真的太重了!”说着话时,她的脸上突然抽搐了一下,涂得有点厚的粉似乎撕裂了一点。
空姐的关系网
不难理解,为何陈飞对李晓航的故事会如此关心,因为她们的人生轨迹曾经惊人的相似,也许某个时空交错时,她们还曾是赤裸裸的竞争对手。
2009年夏天,因身体状况而辞去工作的李晓航已经失业近一年了,孤身一人在北京的她想到了“创业”,在淘宝网[微博]上以“空姐小店”的名称开始接触海外代购。
几乎同一时间,空姐陈飞当上了妈妈,希望能有多点时间照顾刚出生的宝宝,她也决定辞职。一时间没有了收入的她,起初只想把家中闲置的一些二手物品卖了帮补一下家用。一架用过的婴儿车、一罐超过儿童年龄段数的进口奶粉……出乎意料地这些她在工作时从澳洲、新西兰等地带回来的物品都出奇的好卖,很快她就决定转做海外代购。
2010年8月,李晓航的货源问题“彻底解决”时(从韩国带回打折化妆品),陈飞也渐渐织起了一张庞大的空姐“关系网”,虽然她已退出了空姐队伍,但她相识的空姐就成了她的“接头”。当然,韩国化妆品也是她的主打产品之一,除此之外进口的奶粉、奢侈的女用包包等都是她的采购对象。
“大忌讳”
陈飞承认,如果在同一时间竞争,李晓航一定能抢占更多的市场,因为“她的门路好”,自然,她的韩国化妆品量更大,价更廉。但如今,她庆幸自己没有找到这样的好“门路”。
相比李晓航,陈飞经营的海外代购更多是在经营一个“空姐关系网”,“认识的空姐越多,能拿到的货就越多。”
“说起来好像很简单,但说服空姐加入你的队伍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陈飞竖起一只手指左右摇摆道。“代购”在空姐这个圈子里是“大忌讳”,“只要发现利用工作从事代购,马上开除,永不录用。”陈飞严肃地说。
这个话题还一直穿插于整个采访中,“千万不要提起我曾经就职的航空公司。”
“犯忌”的后果究竟有多严重,其实从另一个侧面能更好地体现。陈飞的联系方式是我的一个前同事提供的,但一听到我要采访这个,同事马上“变脸”,“不要采这个啊!对她不好!别再问我了。”尽管我一再保证不会出现真实姓名及具体工作地点,电话还是直接挂断了。
相同的货物一个人带不会超过6件
各种风险,让已经有两年代购经验的陈飞“很小心”,她的原则是相同的货物一个人带不会超过6件,这样即使被抽查到,也可以以自用为借口搪塞过去。“这种生意想‘吃独食’的风险是很大的,分散投资虽然利润小,但是安全。”
她特意拿出专门“珍藏”在苹果手机里的一段条例给我看,“根据海关的现行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的部分应按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和相应税率缴税。”
其实彼时,陈飞也和李晓航一样,也不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她的安全意识是基于“抓到了要补交高额税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门槛”在于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被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便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此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空姐,受气不说,工作时间还很长”
陈飞后来还翻了很多关于李晓航的报道,案子渐渐研究得透彻了,“她是闯关,和我们不一样,不算冤,只是判得太重了。”
她还想知道这个和她同龄的女孩更多的“隐私”,她是不是也有一个3岁的儿子。
这个曾经当过空姐的女人对于这项职业背后的心酸非常清楚,她很同情像李晓航一样的前同事们。
空姐的工资不算低,一个月飞下来至少有过万的收入。只是这份工作并不是外界想象的那么风光。“空姐,不过是换个地方端盘子。”陈飞说。受气不说,工作的时间还很长,几乎没有时间和家人相处,而且非常累。青春实在太短,她们要在有限的青春里为自己今后的人生累积更充足的财富,尽管代购赚到的利润非常微薄,仅是货物价格的3%—5%。如果一罐进口奶粉的折合人民币的价格是一百五十元,她们最多只可以拿到七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