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银行卡上的钱被人异地消费了,开户银行认为是他自己保管不善,这让他无法接受
记者 唐会余 摄影 李一鸣
肖先生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10月25号,我登录网银查看银行卡记录,发现4万多块钱不翼而飞。去开户银行查看,发现是在14号在武汉被人消费和取款了。当天中午我在重庆,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开户银行却表示,是我自己保管不善的原因。
偶然查记录 存款只剩几千元
44岁的肖先生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担任项目经理,经常在外地做安装工程业务,一直用的是某银行的银行卡,“这种卡异地取款不收额外费用”。
10月14号,因为工作需要,肖先生和一位同事下午4点30分乘上开往湖南衡阳的火车。有客户需要他们安装缴费系统,他要去实地查看安装环境。呆了几天,19号坐火车回来。之后,一直没有查看余额。直到25号早上10点左右,公司打电话说有钱打到卡上,肖先生想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登录网银,发现余额还有3000多块,他当时心里就慌了,赶紧查看银行卡使用明细,发现有好几笔都是在湖北武汉完成的。
肖先生说,担心银行卡里的余额继续被人盗刷,赶紧打电话给银行,要求挂失。
数分钟内,被取走4万零700元
在银行的帮助下,肖先生查看了银行卡的使用明细。
10月14号,在湖北武汉,总共有8笔交易记录。当天中午12点29分,银行卡在武汉龙阳大洋超市银联消费2.1万元。12点30分,取款3000元。之后,银行卡分5次分别被取款3000元,最后取走一笔是1700元。银行卡余额为99.65元。消费和取款金额加起来,总共是4万零700元,而且是在几分钟之内被连续消费取走的。由于没有开通短信提示功能,取款完成时,肖先生根本不知道。
“我一个月三四千块的工资,四万多块钱差不多是一两年的储蓄啊!”
“可能真的只有自认倒霉了”
让肖先生感到疑惑的是,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按照使用记录看,14号12点半自己正在吃午饭,“怎么产生的武汉消费呢?”
肖先生说,自己14号坐火车去的湖南衡阳。我们看到了他出示的当天实名火车票,是下午4点30分的车。肖先生说,他是和同事一起坐的车,但“银行卡密码没人知道”。
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他的银行卡可能被人复制后,盗刷了,并建议肖先生到事发所在地报案。肖先生后来去了湖北武汉,在当地派出所报案。
肖先生要求银行对这件事情负责。银行大堂黄经理表示,自己会尽量配合公安机关的取证工作,对肖先生的遭遇表示遗憾。他表示,储户自身使用银行卡时应该注意防盗。
对此,肖先生很难接受,但是,“如果和银行打官司,费时费力加上诉讼费,可能还要花不少钱,而且胜负难料。可能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要么证明自己没泄密
要么证明银行有过失
可这两点都很难啊
据媒体报道,银行卡被异地盗刷现象比较频繁。银行卡被盗刷需要两个条件,一是银行卡的磁条被复制,二是银行卡的密码被盗取。而案件频发主要原因在于,储户所使用的银行卡磁条极易被复制。一些银行卡复制器甚至在网上公开叫卖。
那么,银行卡被盗刷后,责任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呢?
银行卡密码泄露有两种。 一种是储户使用不当导致密码泄露,比如自己输入密码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或者说自己不小心跟别人泄露了密码,这时责任在储户一方。不过,一般来说,储户很难证明自己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过失。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系统的漏洞造成密码被盗取,责任在银行一方。
譬如,不法分子在银行的ATM上装置记忆膜、读卡器,或在ATM旁装置微型摄像头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储户确实在银行系统内的场所被盗取了密码,那么银行就必须承担全责。对于储户来说,要证明银行系统或设施存在漏洞同样很困难。
在现有的条件下,怎样才能规避银行卡被人复制产生盗刷的风险呢?
银行的黄经理表示,储户在取款时,尽量遮盖住输入密码;在插入卡片前,检查ATM机插卡处、出钞口、柜员机顶部是否有可疑装置;尽量不要去偏远的地方刷POS机。
另外,用户最好开启短信提醒功能,在银行卡发生交易时,及时获得信息。此外,在聊天软件、手机短信中不要传递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因为电脑软件、手机软件的漏洞、木马病毒等,很容易盗取聊天内容。